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统称“因公护照”,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替代证件,发给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无特殊加注,旅行证均为两年内多次往返中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