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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换发
2025-05-14 17:05

    一、适用范围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或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因公常驻人员。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可到馆填写);

2.2张证件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不戴首饰);

3.原持因公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4.在泰国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内派出单位同意函。国内持因公护照外派至泰国工作人员,需先自行联系国内派出单位就护照换发事向原护照签发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外办)提出申请,原护照签发机关来函通知我馆后方可启动办证流程;

6.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间

正常情况下,现场提交材料后10个工作日取件,无法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

可向我馆咨询邮箱chiangmai@csm.mfa.gov.cn发送邮件提供证明材料并预约到馆办理时间。无法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

四、费用

免费办理。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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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清迈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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