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证件 > 护照/旅行证 > 申请材料须知 > 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加注
2025-05-14 17:00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所称“加注”指在不换发护照情况下单独进行加注(主要适用对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对在居住国使用的姓名与护照姓名不符的中国公民),在换发护照同时进行的加注参见护照换发部分。

二、中国领事APP上传申请材料提示

1. 申请人有效护照资料页;

2.在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居留证明、更名证明等);

3.16周岁以下中国公民申请姓名加注,需上传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件)、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国内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当地出生证明等),并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监护权委托给他人的,被委托人还需上传经公证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申请加注更改未成年人姓名的,原则上需父母双方到场同意,或一方到场同意并提交另一方经公证的书面同意。

4.总领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有紧急需要或有特殊困难无法使用“中国领事”APP递交申请可申请“绿色通道”到馆办理。可通过我馆咨询电话或邮箱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053-280380(泰国国内) 0066-53-280380(海外)(人工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咨询邮箱:chiangmai@csm.mfa.gov.cn  

三、办理时间

自申请人将护照(旅行证)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或邮寄到馆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总领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相应延长。

四、费用

办理护照加注免费。我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加注,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加急另收800泰铢,特急另收1200泰铢。

五、办理方式

通过“中国领事”APP在线提交申请,等待初审通过或视频见面,邮寄材料或到馆递交材料。

六、领取证件

在APP申请环节,有“到馆”或“邮寄”两种取证方式可选择。

1.选择到馆取证:当APP显示订单状态为“已取证”时,申请人可出示APP上的订单条码于工作日时间(9:00-12:00)到证件大厅现场领取。

2.选择邮寄新证: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出新证件及收款凭据。申请人需了解并自行承担证件邮寄后有可能出现丢失,损毁或延迟投递的风险。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清迈总领事馆

地址:111, Changlor Road, Tambon Haiya, Muang District, Chiang Mai Province 50100, Thailand

证件咨询电话:0066-53-280380 经贸商务联系电话:0066-53-272197

领事保护专线电话:0066-53-280618

泰国紧急电话:191(报警电话) 1155(旅游警察) 1669(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