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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为中国公民开具泰国签证延期领事协助函的通知
2020-04-10 11:14

  日前,泰国内政部发布公告,持签证(含落地签)或免签入境泰国、停留期为2020年3月26日(含)之后的外国人无须去移民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在泰停留期自动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泰方将视疫情发展发布后续公告。

  鉴于泰方上述政策,中国驻清迈总领馆自即日起停止为中国公民出具泰国签证延期领事协助函。

  近期泰方政策调整较多,建议随时关注泰官方公告和总领馆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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